各學院、處(室),直(附)屬單位:
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《關于編報2021年因公出國(境)計劃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為做好我校2021年度因公出國(境)工作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范圍
因公出國(境)任務是指我校在職教職工持因公證照出國境(含港澳臺地區)執行參加國際會議、訪問交流、學習進修、科研合作、比賽展覽等公務活動。
二、申報原則
2021年計劃編報工作需遵循“統籌安排,總量控制,突出重點,講求實效,從嚴控制黨政干部出訪,從嚴控制雙跨團組,嚴禁一般性考察活動”的原則,嚴格落實“因事定人”、“人事相符”的要求,嚴禁任務相近、任務不實的團組出訪,嚴格控制赴熱門國家及熱門旅游城市團組。
請各學院、部門及附屬單位務必通知到每位教職員工,編報計劃本著優先保證人才培養、學科建設、科研合作和對外交流的需要,各類因公出國(境)團組必須要有明確的公務目的和實質性出訪內容,一般性出訪計劃原則上不予審批。對未事先列入年度出訪計劃的臨時性出訪團組原則上不予受理。
三、申報流程
按照因公出國(境)費用先行審核的制度要求,結合我校經費來源不同,擬出訪人員需將《2021年因公臨時出國(境)計劃人員明細表》(以下簡稱《計劃表》)報送至所在基層單位。經基層單位同意后,匯總報送至經費來源管理部門審核:(1)擬持師資經費出訪的報送《計劃表1》至人事處;(2)擬持科研經費出訪的報送《計劃表2》至科技處(需提交項目經費本原件);(3)擬持非大連財政撥款學科專項經費出訪的報送《計劃表3》至學院學科經費負責人;(4)擬持其他經費(外方資助、自籌經費等)出訪的報送《計劃表4》至國際合作交流處。最后由經費來源管理部門同意后匯總至國際合作交流處。
四、注意事項
1、天數要求
(1)行政出訪,包括校際訪問、院校合作、合作辦學、友好訪問等,團組人員要少而精,一般不宜超過6人,一次出訪一般不超過3個國家(地區),1個國家(地區)不超過5天,2個國家(地區)最多不超過8天,3個國家(地區)不超過10天,均包括離、抵國境的時間。赴拉美、非洲航班銜接不便的國家的團組,出訪1國不超過6天,出訪2國不超過9天。
(2)學術出訪,包括開展科學研究、學術合作、出席重要國際學術會議、執行國際學術組織履職任務等,一般只出訪1個國家(地區),最多不超過365天。
2、人員要求
黨政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出訪,必須與其公職身份和分管工作相稱;同一部門的黨政主要領導,原則上不得同團出訪或分別率團出訪同一地區,不得安排照顧性出訪、輪流出訪、集中出訪。
3、經費要求
經費預算請參照教育部財政司轉發的《財政部、外交部關于印發〈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〉的通知》(財行[2013]516號)、大連市財政局《關于編制市本級2020年部門預算和2020-2022年部門收支中期規劃的通知》及我校2021年預算編報說明。
五、申報時間
1、個人申報。凡有出訪計劃的教職員工,請認真填寫《2021年因公出國(境)計劃人員明細表》,上報至所在學院、部門、單位,截止日期為2020年10月2日。
2、部門匯總。各學院、部門、單位將表格匯總后,經所在部門領導同意,紙質版簽字蓋印后按照經費來源分別報送到經費管理部門(人事處、科技處、學院、國際合作交流處)進行審核,電子版發送至各管理部門聯系人郵箱,截止日期為2020年10月9日。
3、經費審核。經費來源管理部門將《計劃表》匯總審核,審核通過后由部門領導簽字蓋印,將紙質版交至國際合作交流處,電子版發送至國際合作交流處聯系人郵箱,截止日期為2020年10月16日。
4、學校審核。由國際合作交流處匯總上報校長辦公會議、黨委常委會議,研究通過后報送至大連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。
六、溫馨提示
1、非首次因公出國(境)人員2021年計劃審批通過后,在辦理因公出訪手續前,需提交上一次因公出訪后取得的成果,包括教學突破、科研項目、論文發表等,并經相關部門認定備案。
2、2021年度出訪計劃審批通過的團組及個人,在出訪前提交審批材料時間要求:因公出訪歐美國家請至少提前3個月、亞洲國家至少提前2個月。如遇寒暑假期,審批材料最遲請在假前10天提交。任何人不得以出訪時間緊迫為由,倒逼審批工作。
七、聯系人員
人事處聯系人:
李彤電話:82271
郵箱:824159906@qq.com
科技處聯系人:
(理工農醫類)張蕾電話:83861
郵箱:3348321354@qq.com
(人文社科類)羅洪電話:82013
郵箱:1057351267@qq.com
國際合作交流處聯系人:
李雪婷電話:82182
郵箱:wsclxt@126.com
附件:
表1:擬持師資經費《2020年因公出國(境)計劃人員明細表》
表2:擬持科研經費《2020年因公出國(境)計劃人員明細表》
表3:擬持學科經費《2020年因公出國(境)計劃人員明細表》
表4:擬持其他經費《2020年因公出國(境)計劃人員明細表》